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昨日發布《興邊富民行動規劃(2011-2015年)》,將加大對邊境地區的政策支持、資金投入。
規劃的實施范圍為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云南、西藏、甘肅、新疆等9個省、自治區的136個陸地邊境縣、旗、市、市轄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58個邊境團場。
規劃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期間的主要目標: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邊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社會事業長足進步,民族團結、邊防鞏固、睦鄰友好,沿邊開發開放水平顯著提升,特色優勢產業較快發展。并提出五大方面的重點工程。
在產業發展方面,規劃明確提出,扶持特色農牧產品加工,著力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大力發展品種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000061),積極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重點扶持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加強邊境地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積極穩妥發展以水電為主的清潔能源產業。
在沿邊開放方面,規劃強調,要逐步建成一批以能源、原材料、特色農產品、糧食、棉花等資源性產品為主的國際物流集散中心。支持符合條件的邊境經濟合作區按現有程序向國務院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立東部沿海開發區與邊境經濟合作區對口協作機制。
在政策措施上,未來五年,國家將加大對邊境地區的資金投入,陸地邊境地區享有西部開發政策,中央財政加大對邊境地區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邊境地區設立服務網點,開發適合邊民、特色優勢產業、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規劃提出要實施積極的產業政策,在項目核準、備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來源:上海證券報)